为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做好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09年在江苏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高考特征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制线,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个A。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信息
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
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个(含)以上学科省级三等奖者;
4、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
以上者;
5、在科技创新、软件、外语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6、南京邮电大学中学生源基地学校、江苏省四星级高级
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 ),综合素质优秀、表现突出者。考生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
二、录取政策
1、符合上述条件第1、2条,我校在录取时可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2、符合上述条件第3、4条,我校在录取时可满足所填报志愿专业的其中一个。
3、符合上述条件第5、6条,我校在录取时可加20分安排专业。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数为我校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条件,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中学推荐须提供校长推荐信,并附原始成绩单、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所有考生必须由本人填写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一式三份),并于2008年12月26日前送或邮寄至招办。
3、学校招办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面试和考核等相关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公示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监督机制
1 、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 、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1、电话:(025)52997100、52997105、85866270(传真) 南京邮电大学招办
2、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210046)
3、网址:www.njupt.edu.cn
4、电子信箱:zsk@njupt.edu.cn
八、本方案授权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制
重要说明:
1.本表为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是在本一批次平行志愿前对入选考生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本表由考生和试点高校共同填写。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本表有关内容,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对志愿信息予以签名确认。如不按规定确认信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如分别在多所高校填报志愿,则其所填报的所有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均无效。
3.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对于经公示无异议,且特征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本科志愿最低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本表中的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在本一批次投档前,先行向有关试点高校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对不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将予以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一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时,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4.本表一式三份,由试点高校按照规定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一份,另二份由试点高校和考生各持一份。
考
生
填
写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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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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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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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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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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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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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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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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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自主选拔录取高校: |
专业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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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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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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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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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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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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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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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
法定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高
校
填
写 |
高校代码(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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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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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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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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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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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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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
考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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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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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要求: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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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背面重要说明)